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融资业务需要,拟于近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对招标人产品发行计划提供承销服务,完成申报及发行工作,并负责包销。

4.最高限价:承销费率不超过0.15%/年,根据债券实际发行规模及资金实际使用期限计算。招标人期望值为:0.1%-0.15%/年。(超出期望值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书投标人及委派团队工作人员的相关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未结诉讼、调查案件; 

4.已持有海发集团债券或协会产品批复且尚未发行完成的,或本招标公告以前正在申报相关债券或协会产品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三、时间安排

1.投标截止时202362324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指定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扫描件接受邮箱:hfjtrzbbx@163.com

2.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幢1号201室

3.开标时间: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工作安排原因,开标时间暂定为2023年6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实际开标为准,投标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查阅招标人相关开标记录)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综合评估法评标。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女士

电话:0523-86213638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幢1号201室(融资业务部)

六、特别说明

1.招标文件详见附件,根据需求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所称“招标”“投标”“中标”等用语仅为表述方便,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律进行解释和定义。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权作出解释。

3.本项目为非强制招标项目,招标人不负责解释未中标理由。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


附件:招标文件-海发集团关于对申报注册发行交易商协会产品承销商公开遴选的方案(2期).docx


 




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6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