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古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点心债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泰州市古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点心债主承销商服务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泰州市古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点心债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14日

二、澄清、修改信息

澄清、修改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及依法存续的法人资格。中国大陆境外机构应具有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或公司注册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境外类似有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担任境外债券牵头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的能力,具备香港证监会第一类和第四类经营牌照(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第1、2项资格;联合体成员须同时具备以上第1、2项资格。

招标文件附件六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外机构需提供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或公司注册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香港证监会第一类和第四类经营牌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人集团于香港、新加坡及伦敦均拥有当地分行或分支机构,则需提供当地的金融牌照的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3.若投标人集团拥有标普、穆迪、惠誉评级公司给予的BBB及以上国际评级,则需提供各国际评级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澄清、修改日期:2024年6月18日

三、特别说明

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6月20日前予以回函确认,回函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招标人指定邮箱:hfjtrzb@163.com

未按本公告内容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特此公告。

 

 

泰州市古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