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东风路西侧、海阳东路南侧地块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陵区东风路西侧、海阳东路南侧地块地质勘察项目招标人为泰州市古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陵区东风路西侧、海阳东路南侧地块地质勘察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本项目工程位于东风快速路西侧,海阳东路南侧,智堡路东侧,徐家桥路北侧。
2.2 工程规模:本地块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大型商超,总用地面积37821平方米。其中大型商超2层(一层内设置夹层),总建筑面积约69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
2.3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海陵区东风路西侧、海阳东路南侧地块地质勘察项目 | 工程勘察 | 14 |
2.5 付款方式:提供正式的勘察报告后支付合同额的20%,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上述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每次付款时,中标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税收政策,出具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发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合同自行终止;已进行勘察工作的,招标人应按照勘察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据实支付相应的勘察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4 年 4月- 2024 年 6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证明。
3.6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有效期自 /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7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7、3.8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4时 分至2024年7月26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至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华诚写字楼B座6楼010办公室);
4.3 售价:300元/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7 月30日9 时30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发集团官网上发布。 http://www.tzhlcf.com/about/61.html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古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南通路318号
联 系 人:殷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华诚写字楼B座6楼
联 系 人:严工
电 话:18360010761